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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景观学院关于开展园林绿化工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培训的通知
2024-09-14 17:12  


一、培训及认定对象

   从事园林绿化工相关职业的社会人员

二、培训及认定项目

园林绿化工

三、培训及认定等级

高级(三级)

四、培训及认定方式

理论+实操、线上+线下

五、培训及认定时间

理论培训:10月25日下午14:30-17:30

实操培训:10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认定时间:10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六、培训及认定地点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生态景观学院

七、培训认定费用






备注:技能等级认定收费标准参照《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进我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36号)与《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制定我省职业技能鉴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考核收费标准的函》(闽发改服价函〔2019〕381号)规定执行。




八、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到9月29日,报名地点:生态景观学院博学楼229)

九、报名材料

(1)考生信息汇总花名册(电子版);

(2)考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人员名册(电子版);

(3)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双面打印),需贴彩色免冠2寸彩照(纸质版);

(4)电子版彩色证件照(1寸295*413,117K以内),以身份证号命名(电子版);

(5)身份证复印件一张(纸质版)。

十、申报条件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一)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二)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三)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四)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五)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六)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2、相关职业和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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